冬季整训工作方案

时间:2024-06-27 13:27:10
冬季整训工作方案

冬季整训工作方案

为了保障事情或工作顺利、圆满进行,预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可以对一个行动明确一个大概的方向。那么应当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冬季整训工作方案,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冬季整训工作方案1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民办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依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规章制度,通过开展集中整顿活动,进一步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行为,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二、对象及内容

检查整顿对象:经审批许可正式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均在检查整顿范围之内。

检查整顿内容:

1、学校证照齐全。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单位银行账户、消防许可证、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卫生许可证(有学员食堂的学校)。

2、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是否报批、审核、备案,是否存在虚假广告宣传、承诺宣传和过度宣传。

3、专职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学校法人、校长以及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并具有2年以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经历;行政管理人员应达到4人以上,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职财务管理人员;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并具有2年以上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经历;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从业资格。

4、专兼职教师队伍。每个专业应配备2名以上的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专兼职教师比例不少于1: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师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专业理论课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关专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实训课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和相关职业(工种)高级以上职业资格,且职业资格等级应高于执教职业(工种)等级。开展创业培训的,应具有2名以上取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创业培训(SYB)教师资格证书的专(兼)职教师。专职教师和管理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并备案,聘用教师需签订聘用协议,合同及聘用期必须一年以上。培训学校要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福利待遇,并依法依规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5、办学规模及条件。学校社会招生规模每年不少于200人,学校环境良好,应具有独立的教学、实习场地,不存在火灾、电路等安全隐患,无危房、简易房。教室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确保其合格性和有效性。租赁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学校教师办公面积20平米以上,理论课教室面积300平米以上,实操教室面积200平米以上。教学设施设备齐全,有完善的设备台账,每个工种设施设备固定资产应在30万元以上。主要设备应自有,若大型设备为租赁,应有有效的租赁协议。招收住宿生的学校应具备必要的食宿、安全保障和医疗条件。

6、规章制度。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管理、消防管理、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餐饮管理和应急预案等项制度,且管理制度需报审批机构备案。

7、教学管理。在办学许可范围内开展培训;学生档案资料齐全,管理规范;有完整的办学管理档案和教学进度计划,并按照进度计划进行理论教学和实操教学;培训总课时达到规定要求。同时,定点培训机构各教室需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对教学质量、课时的监督。要针对职业培训重视实践的特点,确保实操课时达到总课时的2/3;有符合教学的授课教材,确保授课!教材内容与发展前景紧密结合;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毕业学员参加本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8、办学质量。教学管理工作科学规范、教学环节完整并符合要求;鉴定率达100%,鉴定通过率达到80%以上;有无学员投诉、学员投诉次数,有无社会不良影响等。

9、财务管理。财务独立,规章制度健全,有专人负责,专职会计和出纳人员持证上岗;学校财务坚持收支两条线,会计账薄账目清晰,应有按月收支情况记录。

10、其他管理。根据办学成本确定收费标准并进行社会公示,不得收取未向社会公示的任何费用;在培训场所公开培训专业、监督电话,悬挂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等;有无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异地开展培训情况,是否存在擅自改变办学地址未进行审批等。

11、年检情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依法办学。

12、各定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参加“五年规划专项培训”绩效考评情况。在上级出具的.专项培训绩效考评报告中,凡是发现存在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补贴资金等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三、检查整顿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0月10日—17日)。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整顿方案要求,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自纠报告于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全面整顿和检查验收阶段(10月18日—12月15日)。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对自查问题进行集中整顿。集中整顿完成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进行检查验收,评估打分。评分140分(含)以上为优秀,120分(含)以上为合格,12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总结阶段(12月16—25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整顿结果进行通报并在网上公布。

四、结果运用

验收合格的学校继续保留办学资格;验收不合格的,依法取消其办学资格。被依法取消办学资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如有意向继续办学,须严格按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要求,完善自身软硬件建设,重新提出办学申请。

五、工作要求

为切实加强对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里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实施。县人社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负责组织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根据文件要求逐条开展自查,并针对自查及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教学管理得到加强,提升办学得到水平。县人社部门要强化培训项目监管,规范补助资金管理,整顿期间,要根据相关规定对国家拨付补助资金的培训项目进行规范。要加大整顿督导力度,对整顿工作迟缓的,要及时进行督促督办,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清理整顿不力、整改不落实的,要根据相关规定严查严处。

冬季整训工作方案2

根据上级部署,我校于20xx年11月24日到20xx年12月10日,认真开展了为期半个月的全校党员干部冬训班工作。此次党员干部冬训活动虽然时间短,但全校党员同志都高度重视这一年一度难得的学习总结机 ……此处隐藏19613个字……,各党支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党员干部要结合分工协助抓。要继续坚持和落实教育活动领导责任制、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督查制度和群众监督评价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要广泛宣传动员。各支部要精心部署,深入宣传,使党员冬训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以及具体措施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投身到此项活动中去。要在醒目地带张贴标语,悬挂横幅,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及时报道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在工作中涌现出的一些好思路、好经验、好典型,要大力宣传,以激励先进,督促后进,努力营造全乡关心、支持、参与党员冬训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要严格督查考核。乡上将把党员冬训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把工作成效列入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同时,大力表彰奖励党员冬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企业和人员,对工作存在问题突出的村、企业进行重点督查,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要限期补课,使党员冬训工作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四要坚持统筹兼顾。各支部要总揽全局,统筹兼顾,把党员冬训工作同当前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引导广大党员和群众牢记发展第一要务的思想,增强干部和党员群众抓好工作的热情和自觉性,通过冬训工作,进一步促进党员素质的提高,促进作风的转变,促进工作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再上新台阶,为落实”十字“思路,推动发展转型,加快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把党员冬训工作和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平安砚峡创建活动载体,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冬季整训工作方案9

为切实加强我市冬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皖交安监〔20xx〕271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制能力,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负责、海事监管的原则,逐一落实县(区)、乡镇(街道)、村、渡口经营人“四级安全责任制”,提升全民对渡运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水上渡运环境。

通过开展大整顿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加强渡口、渡船特别是乡镇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杜绝非法渡运,建立以县区、乡镇政府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做好冬季渡运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跟踪隐患治理进度和效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活动步骤

全市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严格执行国家、省关于禁止所有渡船夜航的规定,禁航时间为当日22:00至次日5:00。禁止夜航期间如遇重要紧急物资运输,须经当地县区人民政府和海事监管机构同意后方可渡运。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1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冬季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方案,宣传学习渡运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督促渡运企业和个人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渡运安全隐患。

(二)重点整治阶段(11月11日至12月1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自查自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治理责任和时限,组织安监、交通、港航、海事等有关单位联合执法,集中力量打击非法违法渡运行为。市港航局、安监局将于12月1日至12月10日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区的冬季渡运安全大整顿工作进行督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11日至12月3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对冬季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工作经验和方法,制定渡运安全联合执法的长效管理工作制度和机制。各县区冬季渡运安全整顿活动总结于20xx年1月5日前报送市港航局。

三、活动内容

全市冬季渡运安全大整顿活动坚持属地为主与行业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原则,重点整治安全管理责任制、渡口、渡船、渡船船员及渡运行为等五个方面内容。

(一)安全管理责任制。

1.县(区)、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乡镇客渡船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四级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全面落实,机构、责任、人员、经费和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2.涉渡的相关部门和单位是否全面履行渡运安全管理职责;

3.乡镇人民政府是否有效开展渡运安全管理工作,乡镇管理员是否认真履责;

4.渡口渡船所有人、经营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

5.渡口渡船管理档案(一档四卷)是否规范。

(二)渡口。

1.渡运航线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合法批文;

2.渡运基础设施是否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渡改桥后是否及时撤渡;

3.渡口选址是否满足安全技术要求;

4.各项安全管理设施是否满足安全管理需要;

5.设置索(缆)渡是否按规定进行专题论证。

(三)渡船。

l.是否取得合法有效的船检、登记等相关证书;

2.消防、救生等设施是否按相关规定配备;

3.夜航的渡船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

4.渡船是否按要求纠正安检缺陷。

(四)渡船船员。

1.是否取得相关适任证书;

2.渡工是否按期接受安全培训;

3.配员是否满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要求;

4.是否规范执行操作流程。

(五)渡运行为。

l.渡船是否按照核定的航线及水域行驶,航行中是否存在抢航或强行横越,洪水、大风、大雾等恶劣天气是否冒险航行;

2.上下渡秩序是否有序;

3.危险品与其他车辆、旅客是否同船混渡;

4.是否载运超限、超载车辆;

5.汽渡指挥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引导车辆上下船,车辆排放是否有序,配载是否合理。

(六)应急预案和安全措施。

l.应对冬季雨、雪、雾天及强风等恶劣天气的.预案和措施;

2.应对重要节假日、集会、集市等渡运高峰期间的预案和措施;

3.保障中小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对象渡运安全的措施;

4.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和措施。

四、工作要求

认真组织,引导大整顿活动规范开展。全市冬季渡运安全大整顿督查工作由市安监局、港航局牵头组织开展。各县区政府要成立以安监、交通和海事部门为主的渡运安全大整顿工作组,负责辖区范围内的活动开展。各县区政府要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渡运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依照全省“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活动”标准开展整顿行为,确保整顿活动不走形式、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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